一、岗位职责
负责高新区部门相关工作的上下联络、资料收集整理、材料报送等,执行部门科室相关实务工作的流程操作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,配合部门其他工作。
二、选聘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为人踏实、保密意识强、责任心强;
2.身体健康,年龄30周岁以下,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掌握基本公务礼仪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,有一定写作能力,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,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,能适应加班。
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表现合格者予以留用,享受我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。联系人:钱经理 联系方式:18064200359(微信同号)
简历投递方式:请发简历及相关资料到2831876488@qq.com邮箱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咸宁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